本次筆中小編簡單的介紹一下博物館布展的“內容”與“形式”,它們是布展設計中必須處理好的一對矛盾, 要處理好這對矛盾必須弄清楚什么是“形式”,什么是“內容”。這對內涵看似顯而易見的兩個概念,不同人在理解上卻存在著明顯的差異,這種“差異” 阻礙了布展設計人員對兩者關系的正確認識和處理。為此,有必要首先對布展內容的構成和布展的形式功能進行分析。
如何界定博物館布展“內容”的內涵?內容是反應事物的實質或意義的。布展的“實質”和“意義”是什么呢? 布展的實質是展示“文物展品” ,而布展的意義是所展示的文物展品具有一定的“主題”思想。所以,“文物展品” 和“主題”屬于內容的范疇。而布展中的圖片、文字、數據及其它輔助展品作為文物展品的補充, 目的是幫助揭示“ 主題” 或“ 文物展品” 的“ 意義”, 因而也是“內容”的組成部分。
做為與“ 內容” 相對應的“形式” , 在布展中的作用無疑是重要的, 雖然它不能脫離“內容”而獨立存在, 但為了研究它對布展成敗的影響, 可以將其與“內容”暫作隔離, 進行獨立的“形式”功能分析。
在我們討論“形式”功能之前, 首先要明確布展“形式”的內涵。任何事物都有它的內容和形式, 并且對于形式, 有內在形式和外在形式之分。在博物館布展中, 形式根據其與內容關系的遠近也可以分為內在形式和外在形式。內容的結構框架, 一些內容設計者把它看成是內容的組成部分, 實際上它是布展的一種內在形式, 因為, 同一布展內容可以從便于觀眾理解的角度構造不同的框架, 是內容一種表現形式;文物展品的外形和文字說明的陳述方式及文彩也是屬于內在形式。我們通常所說的形式設計多指外在形式, 它包括文物展品的組合, 布展環境的營造、色彩和燈光的運用、文字大小和字體的確定等等因素。
內在形式對于對于布展來說, 其功能是顯而易見的, 主要是為了讓內容更清楚地表達, 更容易地被理解, 把內容本質的一面展現出來。布展的外在形式的功能就要復雜得多了,如:局部環境的設計、輔助設施等等。
以上便是筆中小編對“博物館布展的內容與形式”的簡單闡述,相信喜歡展廳的朋友對博物館有了更深的了解與認識,小編在這里感謝大家對筆中的支持,筆中希望能幫助更多的人,筆中專注于展廳設計、搭建行業。好展館。筆中造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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